华体会hth·(体育)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《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》的通知为倡导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,激励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的各代表团、运动队、运动员和裁判员在全运会赛场上恪守公平竞赛的体育道德和精神,顽强拼搏,赛出风格,赛出水平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》的要求,体育总局制定了《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(二)代表团、运动队能够树立正确的参赛观,胜负观,自觉遵守公正竞赛、公平竞争的原则,主动加强对本代表团、运动队、运动员、教练员以及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,严格按照全运会仲裁办法及申诉程序办事,严格执行各项目竞赛委员会、裁判委员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。
(三)运动员能够认真遵守赛场要求与纪律,比赛作风端正,尊重对手、尊重裁判、尊重观众,在比赛中积极进取,顽强拼搏,胜不骄,败不馁,表现出良好的体育精神和道德风尚。
(四)裁判员能够认真遵守赛区的各项要求与规定,执行裁判工作时能够做到严肃、认真、公正、准确,不徇私舞弊,不搞不正之风。
4、为谋求不正当参赛利益,向组委会、竞委会管理人员、技术官员、裁判员等竞赛组织人员赠送现金、有价证券、贵重物品等,或安排宴请、高档娱乐等消费活动的;
6、故意拖延比赛时间,闹赛、罢赛、无故弃权、拒绝领奖,扰乱赛场秩序华体育hth官网登录,或不尊重观众,对观众有不礼貌言行的;
(一)运动队、运动员和裁判员的评选工作由各项目竞赛委员会负责。各项目竞赛委员会应结合宣传教育工作,设立专门的评选工作机构,各参赛队、裁判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推选具备条件的运动队、运动员和裁判员,经评选机构汇总审核后报项目竞赛委员会审定。
(二)代表团的评选工作由组委会竞赛部负责。竞赛部将根据评选条件,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后进行推荐,经征求委员会意见后报组委会审定。
(三)香港和澳门代表团及其运动队、运动员不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活动,组委会将授予其参赛纪念奖。
(一)运动队、运动员和裁判员的评选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的规定,由各项目竞赛委员会根据项目特点和具体情况确定评选名额。运动队的评选比例为5:1;运动员的评选比例为10:1;裁判员的评选比例为15:1华体育hth官网登录。
(一)组委会将在全运会闭幕式上宣布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代表团名单(香港、澳门参赛纪念奖),不再另外颁奖。
(二)各项目竞委会应在项目成绩册中公布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运动队、运动员和裁判员名单,并授予获奖证书;
(一)各项目竞赛委员会在评选工作中要加强体育精神与道德的宣传教育,将评选活动与赛时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华体育hth官网登录,防止将评选活动形式化。
(二)评选工作应把重点放在运动队,通过评选活动,促使代表团在抓好训练、比赛的同时,注重抓好运动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工作。
(三)评选工作要注意赛场表现和平时表现相结合,运动技术水平和赛场作风相结合,要有利于运动队之间、运动员之间的团结,促进体育道德水平和运动技术水平的共同提高。